7月14日,根据四川证监局发布的公告,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因合规管理机制不健全、提供投资建议缺乏合理依据及存在误导性营销宣传等问题,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》的相关条款。
成都汇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后的30日内,向四川证监局提交整改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。如果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,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的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需要注意的是,复议与诉讼期间,该监督管理措施仍然有效。
金富宝-山东股票配资公司-在线配资软件-配资在线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